近年来,长白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提升能力、真情为民、崇尚实干、坚守清廉”的要求,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秉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使全院干警能力和素质得到较大提升,为法官职业化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有力推动了该院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结合法院工作特点,全面系统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每年年初,根据法院的工作要点制定详细的符合法院工作运行特点和规律培训计划,以院领导,庭、室、局、队负责人,执法岗位干警以及新进干警为培训重点对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在岗政治业务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知识和岗位职责等。通过学习,增强干警与时俱进的观念和开拓创新的意识,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也通过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干警的业务技能,特别是一线法官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熟悉掌握,确保公正司法。在培训工作中,坚持以增强“三个意识”为重点,突出抓好素质培训。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并结合本院制定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每名干警每年参加集中学习不少于24次,同时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进行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通过系统学习全面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
二、紧密结合边疆少数民族工作特点,强化民族语言培训
长白是全国唯一一个朝鲜族自治县,朝鲜族人口占16.95%,为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体现民族地域特点,自二○一○年县委组织部开展“双语工程”以来,该院号召干警积极响应并参加“双语”培训,共有22名四十周岁以下干警参加了培训,并全部通过阶段性考试测验,今年将完成全部学业任务,这必将为更好地开展司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创建学习型法院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阶段的进程中,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如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更好地发挥司法保障作用取决于法院队伍建设的加强,也就是要提高干警整体的学习,从而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该院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抓好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院党组坚持执行制定的各项《学习制度》,并狠抓贯彻落实,坚持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中心组学习会,坚持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明确了以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上级法院重要工作安排、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目标、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学习内容。还加大资金、设备投入力度,完善阅览室、学习资料室和互联网查询平台建设等,增量扩容,丰富学习载体和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四、拓宽培训渠道,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按照上级法院安排,长白县法院分期、分批对全院干警进行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几年来共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班51次,参加培训干警达96人次。选派法官赴外地先进法院进行考察观摩培训,累计选派法官6批150人次分别赴省高院及其他高院、基层法院学习,便于及时掌握和运用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方针政策与司法实践。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建立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综合部门人员的岗位分类、专项培训体系。将全院每个岗位,每个干警的业务素质培训都纳入业务档案进行考核,对每次参加集中培训和外出培训学习人员要写出培训学习体会,存入个人的业务档案,并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力度,确保全体干警通过岗位培训,完成知识与技能的更新,提升干警整体业务素质。同时不断加大干警学历培训力度,继续深化学历教育,积极鼓励干警参加高层次法学理论的学习,建立和完善在职深造机制,适度采取学历提升的奖励措施,鼓励干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努力为法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同时积极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对合格者给予通报表扬和一次性奖励。共有4名干警参加硕士入学考试,16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
通过几年来教育培训,全院干警执法能力逐年明显提升。干警对业务知识、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技能掌握更加熟悉,更加适应岗位工作要求,队伍整体执法能力明显提升,执法形象明显改善。今后将继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扣住“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深入践行司法为民要求,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按照创建学习型法院的标准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使之不断适应新形式,新任务的要求,为实现法院科学发展蓄势储力。(作者:长白县人民法院 张增全)
法院新闻网摘编:方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