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身体受到伤害,两年后起诉法院会支持吗?

发布时间:2017-09-26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2014年8月4日下午17点30分左右,阿某雇佣木匠买某为其房屋前搭建木制凉棚,在搭建凉棚架的过程中买某意外受伤,2014年11月20日买某治愈出院。2017年3月,买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阿某进行赔偿,阿某提出抗辩称本案的诉讼时效已过。身体受到伤害,两年后起诉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买某在2014年11月20日治愈出院,买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2014年11月20日就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而买某2017年3月才到法院提起诉讼,已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买某也未提起发生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事由和证据。因此,阿某抗辩称本案的诉讼时效已过的理由,法院予以支持,故法院判决驳回了买某的诉讼请求。(作者:尹业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