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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法院:法官上门调解 践行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7-04-1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张明)近日,叶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办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以调解方式办结了该案。

  庭审前,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齐身患残疾,行动不便,且一人独居家中。为了方便残疾当事人,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承办法官果断决定在被告齐某家现场办公,对此案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对齐某的耐心劝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下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叶城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充分考虑到弱势群体在诉讼中的不便,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让阳光司法走进村组,走进当事人家中,不仅提高了司法效率,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和社会经济秩序,更极大的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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