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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肇事案

发布时间:2017-04-10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李宜诺)2017年2月17日,沭阳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干警张元勋通过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的释法说理,成功调解一起交通肇事案,促成双方刑事和解。

  该案发生于2017年1月26日,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245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与沭阳县陇集镇二分干路交叉路口处,由于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撞倒了通过路口的行人陆某,致使陆某当场死亡。经鉴定,陆某符合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尝试调解,但双方并不配合。公安机关提请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后,承办人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化解当事人矛盾着手,耐心说理,达成双方接受的赔偿金额,促成双方和解,节约诉讼成本、减少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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