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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异地管辖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17-04-0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王艳)近日,范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异地管辖执行案件。刘某申请华某委托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华法民初字第681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华某向原告刘某偿还借款35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按照我省执行体制改革执行案件异地管辖的相关规定原告刘某遂向范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承办人员立即向被执行人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信息。

  经查,被执行人华某系油田退休职工,有工资收入,执行人员随即冻结了被执行人华某的工资账户。工资账户冻结后,考虑到仅仅执行工资执行时限较长,同时申请人又提供被执行人家庭状况较好,还有其他财产收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承办人员多次到被执行人华某家做其工作,从起初被执行人情绪激动说不欠申请人钱,后经过承办法官多次释法明理,逐渐被执行人态度好转,经承办人耐心说服,最终,被执行人华某同意一次性履行案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为认真落实好执行案件异地管辖、强化执行案件6个月办案期限的执行体制改革的有效实施,范县法院执行局抽调精干执行力量,组成专门的异地管辖案件执行小组开展异地管辖案件的执行,确保案件在法定办案期限办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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