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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年前的最后一次调解

发布时间:2017-02-0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姜泓宇 张雪)“你就不用担心我了,她们什么时候到,我什么时候都在,我等你们!”这是来自靖宇县人民法院法官对原告说的一句话。元旦刚过,林某便将自己的弟弟妹妹告到法院,要求继承母亲林老太太购生前留下的住宅。

  原来林某多年前为母亲林老太太购买了房屋,房屋登记在林老太太名下,当时几个姊妹约定好林老太太百年后房屋要留给林某。林老太太去世后,林某想将房屋更名到自己名下,但是在办理房屋登记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林老太太未曾留下遗嘱说明房屋归属问题,此房屋作为林老太太的遗产应当归属其全部子女。

  法院立案后,林某便找到张法官称弟弟妹妹对房屋给自己均无异议,可以调解。张法官在审查卷宗时,发现身份关系证明中显示林某还有一位姐姐,经了解,林某的姐姐已过世,两个女儿均在外地,不方便回靖宇,而且他们对房屋归属没有异议,不用她们出庭。

  张法官了解案情后耐心细致为林某讲解关于遗产继承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漏列当事人可能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林某听后表示会遵守法律规定。

  经过张法官多次沟通协调,林某姐姐的两个子女于腊月二十九回到靖宇参与案件调解,并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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