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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法院:高效实施诉前保全 措施得力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7-01-18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哈米拉)为加强便民利民措施,强化服务意识,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对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案件,情况紧急的做到当天受理、当天送达裁定、当天向相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使申请人对立案工作的满意度有了显著提高,有力促进了法院整体工作的健康发展。

  1月13日,申请人石某向该院申请对被申请人买某、帕某的房屋征收补偿款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立案庭受理申请后,在一个小时内就为申请人办理了财产保全手续,在木垒县房屋征收办工作人员的协助下,立案庭干警向两名被申请人送达了保全裁定书。申请人对该院立案庭及时高效的办案效率给予了高度评价。

  诉前保全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很多案件中,为防止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财产,采取诉前保全是一种很好的保障方式,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同时也防止了判决后案件执行难的问题。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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