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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检察院“三审查”强化监管活动监督

发布时间:2016-11-30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文艳丽 李海粟)近年来,黄平县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对刑罚执行活动中的超期羁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无羁押必要等重点问题、重点环节进行审查,严把监督关,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

  审查是否超期羁押。为了体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人身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该院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进行严格监督,密切关注每一名在押人员的羁押起止时间,监督中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5份,均得到采纳。

  审查案件是否符合程序。严格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案件是否符合条件、是否符合程序进行审查,严把案件程序关,审查减刑案26人、假释案24人,对不当减刑、假释的17人提出纠正意见,对5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建议法院裁定依法收监。

  审查羁押是否有必要。为了有效的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法律规定,该院不断加强逮捕案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审查,对无羁押必要的8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督变更了强制措施。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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