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吴海喜)近日,昌吉市法院执行局法官通过柔情执法,成功执结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刘某﹙女﹚与被告张某﹙男﹚因感情破裂,于2008年6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张某于2009年1月支付刘某1万元现金。离婚后,原、被告仍然在一起生活。
2009年春节前,被告因盖房子需要资金,向原告借款1.2万元,并表示短期内偿还。但债务到期后,被告迟迟不偿还借款。无奈之下,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被告应诉后,对借款事实和金额予以认可,但因为资金紧张,暂时无法偿还借款。最终,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了还款协议。
已界还款期限,被告毫无还款的意愿,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接通过查阅卷宗及走访当事人,得知了案件的来龙去脉。
原来,被执行人张某之所以对案件拒不履行,是因为张某身体残疾,且还要照顾4岁的孩子,经济上确实困难,同时也对刘某的离开耿耿于怀。
了解了事情的始末后,执行法官便从解开张某心结入手,多次走访张某家中,找张某谈心,并向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及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耐心工作下,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最终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至此,一起比较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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