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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水泥款拒不支付 网络查控冻结账户促执结

发布时间:2016-11-1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杨婷婷)近日,阜康市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将所有欠款付清。

  2013年至2014年期间,和某、张某因工程需要多次在孙某处赊欠水泥,截止2014年8月,二人共欠孙某水泥款73000元未付,孙某多次索要未果后,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支付水泥款73000元及利息2847元。

  经法官调解,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二被告于5月20日前给付原告水泥款20000元,于6月20前向原告支付水泥款53000元,若逾期未付则承担违约金2847元。

  法律文书约定期限已到,和某、张某依然没有按约履行。7月16日,孙某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法官艾合买提江依法下达了执行通知书,二被执行人均表示无钱给付,被执行人还抱有侥幸心理,扬言哪怕是拘留他也拿不出钱,艾法官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和某在银行的账户后,进行了冻结处理,作为生意人,和某账户被冻结后,为他带来了很多不便,期间他多次找到法官,希望能够延长还款期限,艾法官根据他们的情况,确定这二人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情况,艾法官坚定的表示,必须履行完毕才可解除冻结,若执意不履行,还要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被执行人和某、张某看到法官态度坚决,知道这账是赖不了,表示给点时间,他们愿意去筹款。

  近日,二被执行人主动联系到法院,将该款项全部交清,至此,申请人孙某顺利拿到了水泥款及利息。

  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开通后,阜康市人民法院充分运用工行、建行等18家银行都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法官不需要在到处奔波,只需要在查控室轻点鼠标就能够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部分银行可以在网络上对其存款予以冻结,部分银行已实现网上扣划,办案周期大大缩短,执行效率显著提升。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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