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知识产权检察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丨在新征程上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 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左手握右手 体现的是司法为民 传递的是感激之情!

发布时间:2016-11-1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赵远建 李岩)“太感谢您了,让我们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谢谢……”,59岁的曹大妈在女儿的陪同下,来到昌吉市人民法院领取了53810元赔偿款,二人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感激地说。

  原来是这样的,2015年昌吉市三工镇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雇佣曹大妈从事剥玉米皮、切玉米根等工作。2015年9月1日13时许,曹大妈在使用机器切玉米时不慎被机器切伤右手,右手四指当即离断,曹大妈被送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医院住院14天。住院期间,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垫付了37000多元的医疗费。2016年8月12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曹大妈的伤情为9级伤残、误工期限为90日、护理期限为30日、营养期限为30日。曹大妈多次向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索要赔偿款,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曹大妈将该公司诉至昌吉市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20786元。

  此案经过开庭,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应诉后对曹大妈受伤的经过没有异议,但是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庭审查明曹大妈主张的部分损失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对于其合法合理的请求应当支持。承办法官本着让曹大妈尽快拿到赔偿款,案结事了的原则,耐心细致地给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做调解工作,最终同意向曹大妈赔偿各项损失合计52452元,另外承担案件受理费1358元。

  这不,曹大妈这会儿正握着承办法官的手,不停地道谢。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