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左雷)自今年5月,伊宁市法院向社会公众推出其官方微信平台,标志着该院以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三大自媒体平台建设完成,利用网络媒体全面提速法治宣传工作。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人民法院除了履行审判职能,为广大群众提供司法服务,还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以法治宣传的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尊重法律、树立法治信仰、建立法治思维。新闻宣传工作是审判执行活动的有效延伸,是法院工作大局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新闻宣传不局限于“敲敲边鼓”“吹吹牛”的狭隘定义,而是在信息汇聚、自媒体互动成为主流的时代,充分展示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良好形象,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积极拓展审判执行活动的触角,有效满足群众参与、监督、知情等权利的需要,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也许从前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认识仅限于冷冰冰的法庭和法官严肃不近人情的身影,说起打官司就会来一句“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办案潜规则”。但今天,伊宁市法院微信平台上不时闪烁着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点赞”认可,通过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延伸和发展,广大群众看到法官深夜伏案的身影,看到法官不分昼夜蹲点寻找被执行人的疲累,看到冒着风雪送达文书的场景,看到法官顶着烈日在田间地头、马背毡房奔波的汗水…司法的正能量通过指尖在快速传递,广大群众对法院和人民法官有了直观和正确的认识,茶余饭后大家对一些案件和社会现象的讨论、关注也多了很多正面的论点,有更多的人愿意理解、信任、尊重法官,法院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
通过自媒体平台的建设,广大当事人利用手机就可以实现案件咨询、公告查询、执行情况查询,减轻了群众“诉累”;通过自媒体发布的诉讼文书文本、法律常识、诉讼程序提示,当事人轻松学会掌握诉讼技巧;通过开展“微信晒老赖”等活动,通过朋友圈的大量转发,不少“老赖”迫于熟人社会的压力主动要求履行义务,成为克服执行难的又一“杀手锏”;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案件释义,让广大群众对法律有更加直观的理解,从案例中学到知识、汲取教训;通过传递法院审判工作经验、法官办案事迹,对规范法官执法办案,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基于这样的认识,伊宁市法院全院上下将认真开展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不断探索创新宣传方式,建立自媒体宣传三大平台,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法治声音,与时代同行、与审判事业同步、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同频共振,全面开创法院宣传工作新局面,谱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